京教研〔2010〕10號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
做好2010年評選工作的通知
各博士學位授予單位:
為貫徹落實市教委、市財政局《關于實施北京高等學校科學技術與研究生教育創新工程的意見》(京教研〔2008〕1號),加強高層次創新人才的培養,提高研究生特別是博士生教育質量,為建設創新型國家和創新型城市做出貢獻,市教委2010年將繼續開展北京市優秀博士學位論文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及原則
北京市優秀博士學位論文評選工作的指導思想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加強建設,積極發展,深化改革,注重創新,規范管理,提高質量”的總體工作方針,積極探索新形勢下研究生教育規律,以提高研究生創新意識、創新能力為核心,深化研究生培養制度改革,培養出優秀創新拔尖人才,為北京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做出積極貢獻。
評選工作遵循“科學公正、注重創新、嚴格篩選、寧缺毋濫”的原則進行。
二、評選規則
(一)評選組織
北京市優秀博士學位論文評選工作在市教委領導下,由北京市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其主要職責是:
1.部署論文評選工作;
2.組織專家評審工作;
3.公示評選結果;
4.接受和處理評選工作中的有關異議事項;
5.對入選論文作者和指導教師以適當方式予以表彰和獎勵。
(二)評選標準
1.選題為本學科前沿,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或現實意義;
2.研究內容應緊密結合國家重大需求和北京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的需要,尤其在先進制造、信息技術、新材料、生物醫藥與醫療衛生、節能減排與清潔能源、城市建設、生產性服務業、文化創意等領域中有重大突破;
3.在理論、方法或技術上有創新,取得標志性成果,達到國際同類學科先進水平,具有較好的社會效益或應用前景;
4.論文符合各學科的學術規范,材料翔實,推理嚴密,文字表達準確;
5.論文內容不得涉及國家政治、經濟、科技、軍事等方面的機密。
(三)評選辦法
本次評選北京市優秀博士學位論文50篇。參評單位為具有博士學位授權的北京普通高校、中央黨校及軍隊高校(軍事學科除外)、科研機構等。
參加評選的學位論文,一般為評選年份上一學年度獲得博士學位者的論文。原則上不接受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前已獲得正高級職稱的作者所撰寫的學位論文。
評選工作分為學位授予單位初選、學科評議組評審、評選專家委員會審議三個階段,市教委確定入選論文名單。具體工作程序為:
1.北京市學位委員會辦公室下達各單位初選論文限額;
2.各學位授予單位將初選后的學位論文報送北京市學位委員會辦公室;
3.北京市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評審;
4.北京市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專家委員會進行審議;
5.市教委審定入選學位論文名單;
6.市教委對入選學位論文名單進行為期30天的公示;
7.市教委公布評選結果。
(四)異議處理
為保證北京市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的質量,提高評選結果的公正性和準確性,樹立良好的學術風氣和維護科學道德。任何單位和個人,如發現入選論文存在剽竊、作假或論文的主要研究結論不能成立等嚴重問題,可在入選論文名單公示之日起30日內,以書面方式向北京市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提出異議。
提出異議的書面材料應包括異議論文的題目、作者姓名、學位授予單位名稱、異議內容、支持異議的具體證據或科學依據,以及提起異議者的真實姓名、工作單位、聯系地址、聯系電話等。不符合上述規定的異議不予受理。北京市學位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處理異議,并對提出異議者予以保密。凡異議問題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三、表彰與獎勵
市教委批準并公布北京市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名單,頒發榮譽證書。設立專項資金支持北京市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獲得者的導師開展新的科學研究;在北京地區高校工作的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獲得者,可優先獲得北京高等學校科學技術與研究生教育創新工程中有關建設項目的資助。
四、工作安排
(一)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間獲得博士學位者的學位論文可參加本次評選。
(二)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市教委下達的初選限額(附件1)認真做好博士學位論文初選工作。
(三)各單位在報送博士學位論文時,必須保證數據的真實、準確、有效。
(四)材料報送
1.初選的北京市優秀博士學位論文每篇一式5份,用A4紙雙面打印,不得用塑料封皮裝訂,不能以書的形式代替論文。
2.《北京市優秀博士學位論文推薦表》(附件2)、3000字左右的博士學位論文中文摘要及相應的英文摘要(格式見附件3)、有關證明材料(附件2的注1)、作者及指導教師簡況表(附件4)依次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5份,與相應的博士學位論文夾放在一起。
3.北京市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單位初選匯總表(附件5)1份。
4.作者及指導教師簡況表匯總數據庫(DBF格式),數據庫結構說明(附件6)。
上述材料請于2010年4月22日至23日報送首都師范大學本部實驗樓報告廳(路線圖附后),由北京市學位委員會辦公室進行形式審查,逾期未交視為自動放棄。
(五)有關說明
1.參加評選的學位論文應以中文撰寫,如原論文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寫,須在報送該論文中文稿的同時報送原存檔論文或復印件,并將中外文稿合訂成冊。
2.推薦表中填寫的各項成果均應為攻讀博士學位期間及獲得博士學位后一年內獲得,有關證明材料包括:
學術論文的刊物封面、目錄及論文首頁復印件(限5篇);
專著封面和版權頁復印件(限3項);
獲獎證書及專利證書復印件(限5項)。
提交上述證明材料以外的任何其他材料都作為形式審查不合格處理。
3.請各單位認真核對書面材料和電子材料的一致性,確保學科代碼及名稱、有關數據等信息的準確性。
4.涉及學科代碼及學科名稱的欄目,均按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原國家教育委員會1997年頒布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包括新增設的“馬克思主義理論”一級學科)填寫。
5.本通知(含附件)可在首都高校科研網通知欄下載或查詢(網址:)。
6.為保證此項工作的順利進行,請各單位收到通知后,務必于4月9日前將收文回執反饋給首都師范大學。
首都師范大學聯系人:張志強 楊宏博
聯系電話:68980848 68907260
北京市學位辦聯系人:趙清 侯東云
聯系電話:66074733 66074734
附件:
1.2010年北京市優秀博士學位論文評選初選限額
2.北京市優秀博士學位論文推薦表
3.論文中英文摘要格式
4.作者及指導教師簡況表
5.北京市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單位初選匯總表
6.數據庫結構說明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
回 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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