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研究所: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13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3]1號)和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關于做好2013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學位中心[2013]6號)的文件精神,現將中國科學院大學(以下簡稱“國科大”)2013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外國語水平考試的語種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科目
(一)全國統一組織的外國語水平考試的主要語種為:英語、俄語、法語、德語和日語,所用考試大綱見附件1。
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以下簡稱“同等學力人員”)均須參加外國語水平考試,且應試語種須與接受其碩士學位申請的學位授予單位相應學科全日制在校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語種相同。
全國統一組織的外國語水平考試不含聽力測試。
(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科目、學科范圍、所用考試大綱及指南見附件2。
在附件2所列學科范圍內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的人員,除要通過學位授予單位按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考試(包括外國語)外,還須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外國語水平和相應學科的學科綜合水平考試且均達到合格分數線,方能申請碩士學位論文答辯。
以同等學力申請馬克思主義理論學科碩士學位的人員,可選考哲學或政治學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申請教育經濟與管理專業碩士學位的人員,可選考公共管理或教育學學科綜合水平考試。
二、考試時間
2013年5月26日(星期日)
外國語水平考試時間:9:00-11:30
學科綜合水平考試時間:14:30-17:30
三、考生報名工作
(一)外國語水平考試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報名、考務組織和管理工作通過“全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管理工作信息平臺”(以下簡稱“信息平臺”)進行。
學位授予單位要嚴格按照《關于進一步完善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有關規定的通知》(學位辦〔2011〕57號)和《關于啟用“全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管理工作信息平臺”的通知》(學位辦〔2011〕70號)的規定和要求受理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工作。
報名參加外國語水平考試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考生,必須是已通過學位授予單位資格審查并進入了“信息平臺”的申請人(擬以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的人員)。
注:若2012年在國科大進行過現場確認、采集照片/指紋、簽署《誠信承諾書》,接受過資格審查的申請人,今年可自行報名繳費,不必再進行現場確認。
考生應具備以下資格方可報名:
1.已獲得學士學位,并在獲得學士學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10年3月底以前獲得學士學位),或雖無學士學位但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者。對已獲得的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為國(境)外學位的,其所獲的國(境)外學位需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2.本人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績的有關材料已提交學位授予單位,并經學位授予單位審查被確定具有申請碩士學位資格。
“信息平臺”將在2013年3月1日至3月20日期間開通2013年全國統考報名申請功能,報考者可在此期間登錄信息平臺,提交申請參加考試的語種或學科以及參加考試的地點。
(二)報考者一般應在北京參加考試。如有特殊情況,需申請在工作單位所在省市參加考試的,須經國科大學位辦同意,方可完成報名并參加考試。
(三)根據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調整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評估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格[2000]545號)的有關規定,2013年全國統考按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收取報名考試費。2013年全國統考報名考試費全部通過“信息平臺”以網上支付的形式繳納,通過國科大資格審核的報考者方可進入“信息平臺”繳納報名考試費,網上繳費截止日期為2013年4月1日,未成功支付報名考試費的報考者,本次報名無效。
(四)全國統考考務管理過程及時間安排見附件3,啟用“全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管理工作信息平臺”的程序及要求見附件4。
本通知可在國科大主頁(www.duomeiju668.net)“通知公告”欄目下載。
其他未盡事宜,請與國科大學位辦聯系。
聯系人:田捷
聯系電話:010-88256127
傳真:010-88256234
E-mail:
附件:
1. 外國語水平考試語種、考試大綱使用對照表
2. 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科目、學科、考試大綱及指南使用對照表
3. 全國統考考務管理過程及時間安排
4. 啟用“全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管理工作信息平臺”的程序及要求
中國科學院大學學位辦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