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學院、系:
為了做好資助我校博士生出國(境)參加國際會議工作,根據《財政部、外交部<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行【2013】516號)(附件5)、《財政部 中國民用航空局關于加強公務機票購買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財庫[2014]33號)(附件6)規定,結合本項目實際情況,制定本通知。
一、報銷截止日期
2015年12月之前參加國際會議的同學請于2015年12月10日之前完成報銷手續,2015年12月中下旬參加國際會議的同學請于2016年3月10日前完成報銷手續,逾期未辦理,視為自動放棄。
二、報銷程序
1. 在國科大國際合作處辦理核報銷手續,報銷費用將于申辦當月月底匯入受資助人員本人建行卡賬戶。
國際合作處地址:玉泉路校區留學生公寓122房間
2.核報銷受理時間:
每月1-10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00 (寒暑假不辦公)。
三、報銷所需材料
1.國際機票行程單原件、登機牌原件。
注:購買非國內航空公司航班機票的,需提供經研究生培養機構外事部門及財務部門出具審核意見的審批表紙版原件(附件1)。
3.注冊費發票或收據原件,注冊費由儲蓄卡或信用卡支付的,還需提供銀行付款記錄(銀行流水單或對賬單)復印件1份。
4.出境當天中國銀行外匯牌價網頁打印件1份(中國銀行外匯牌價網址)(附件2.查詢范例,可供參考)。
請按以上順序排列相關票據。
建議以研究所為單位集中辦理核報銷手續。
四、填寫《各項費用報銷單》及《國際會議報銷網銀流水單》
1.《各項費用報銷單》填寫要求:
(1)國際旅費和注冊費請各填寫一張《各項費用報銷單》,空表及填寫范例詳見附件3.;
(1)左上角“單位”欄,填寫“國際合作處—國際會議項目”;
(2)在“事由”欄填寫受資助人姓名、出訪國家/地區、會議名稱和國際旅費或注冊費金額;注冊費先填寫實際金額及貨幣單位,再按出境當天中國銀行外匯牌價填寫匯率,折算成人民幣金額(需用“外幣×匯率=人民幣”的形式)。
(3)受資助人員在“經手人”處簽字;
(4)“金額欄(小寫)”欄請用鉛筆填寫總計金額;
(5)報銷單其它部分請保持空白不要填寫。
請將“三、報銷所需材料”中所有材料按順序用曲別針或票據夾固定在“各項費用報銷單”后。
2. 《國際會議報銷網銀流水單》(附件4)填寫要求:
按該表前兩行范例格式,填寫研究所/院系名稱、建行卡號、賬號姓名、參會國家/地區、金額(填寫人民幣金額,用外幣結算的費用須折算成人民幣金額)、聯系方式(手機)等。
注意:每一張報銷單請填寫一行流水,不要合計填寫。銀行卡號要求是由建設銀行發行的儲蓄卡或者存折號,賬號姓名必須是受資助人員本人。
請于核報銷受理時間內,將電子版流水單發送至郵箱:,郵件命名為:XX(本人姓名)201X年國際會議(第X批)報銷流水單。同時提交打印紙版辦理核報銷手續。
五、其它事項
1. 國科大僅資助國際旅費和注冊費,國際旅費設最高資助金額(最高資助金額為往返合計總金額,附表1)。參加會議的住宿費、伙食費、公雜費、辦理護照、簽證等費用不在本資助計劃的報銷范圍內。另,國際旅費不包括國內及境外城市間交通費。
2. 根據財政部、中國科學院相關規定,受資助人員應選擇直達目的地國家(地區)的國內航空公司航班出入境。
因特殊原因(無直達目的地航班、航班銜接或國內航空公司航班票價超出資助標準等原因),確需購買外航機票或外航中轉機票,填寫《乘坐非國內航空公司航班和改變中轉地審批表》(附件1),需經研究生培養機構外事部門及財務部門審核。
3. 出國人員因更改或取消行程而產生的退票費,由個人自行承擔。
4. 京區外的研究所受資助人員可委托他人代辦或將所需材料郵寄至我處辦理。
郵寄辦理人請將本通知三、四列出的所有材料,于核報銷受理時間內,通過EMS或順豐快遞郵寄至我處,聯系人信息如下:
聯系人:李文宣 王經緯
聯系電話:010-88256424
電子郵件:
郵編:100049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玉泉路19號甲,中國科學院大學國際合作處(留學生公寓122房間)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四日
國際合作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