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
關于2010年度中歐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
選派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
為加強我院青年人才培養,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養質量,促進我院與歐洲相關科研機構和高校的合作與交流,根據《關于印發<中國科學院中歐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計劃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科發人教字〔2006〕92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我院2010年將繼續與歐洲有關單位開展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工作?,F將選派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院人事教育局委托研究生院、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分別負責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和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各院系的初選工作。請根據《管理辦法》,認真組織做好有關工作。
二、培養方式和期限
派遣我院在讀博士研究生到歐洲相關科研機構和高校(以下簡稱“外方”)進行學習研究,回國進行論文答辯,取得國內學位。
訪學期限為12個月。訪學期滿前,經院與外方協商同意,可延長訪學期限。
三、項目和人數
2010年中歐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分為5個項目,包括中德聯合培養項目3個,中法聯合培養項目2個:
(一)中德聯合培養項目
1. 馬普學會項目:到馬普學會有關研究機構(MPI或IMPRS)進行學習研究,錄取人數30人。
2. 弗勞恩霍夫協會項目:到弗勞恩霍夫協會有關研究機構進行學習研究,錄取人數10人。
3. 德意志學術交流中心(DAAD)項目:到DAAD聯系的有關德國高校和除馬普學會、弗勞恩霍夫協會以外的科研機構進行學習研究,錄取人數10人。
(二)中法聯合培養項目
1. 法國國家科研中心項目:到法國國家科研中心有關研究機構以及合作機構進行學習研究,錄取人數15人。
2. 法國信息與自動化研究院項目:到法國信息與自動化研究院及合作機構進行學習研究,錄取人數5人。
申請人可根據項目要求,結合自身情況選報相關項目。
四、申報原則和條件
堅持聯合培養與科研合作緊密結合的原則,重點支持優先發展學科領域、重大科技專項及大科學工程急需人才的培養。申請人的具體條件要求為:
1. 系我院在讀博士研究生;
2. 年齡35歲以下;
3. 具備英語(或德/法語)科技交流能力;
4. 身心健康。
五、初選推薦名額
研究生院推薦名額為100人,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推薦名額為20人。
六、資助辦法
入選者可從院獲得如下資助:
1. 在國外訪學期限內的獎學金(1000歐元/月);
2. 往返國際旅費1次;
3. 出國前外語(德/法語)培訓費。
經我院與外方協商一致同意延期的,延期期間的費用由外方負責。
七、錄取、派遣和國外管理
1. 按照《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2. 院與外方共同確定錄取名單后,由研究生院和中國科學技術大學通知有關人員辦理錄取手續,外語培訓及出國手續等有關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3. 了解外方相關單位的有關情況可查閱:
馬普學會:
弗勞恩霍夫協會:
德意志學術交流中心:
法國國家科研中心:
法國信息自動化研究院:
八、材料報送時間和要求
(一) 初選通過人員的下列材料請于2010年4月9日前報送院人事教育局教育與培訓處(同時報送電子版):
1. 《中歐聯合培養博士生項目申請表》(附件1)一式1份;
2. 申報馬普學會項目還需報送《馬普學會項目申請表》(英文,附件2)一式1份;
3. 申報弗勞恩霍夫協會項目還需報送《弗勞恩霍夫協會項目申請表》(英文,附件3)一式1份;
4. 申報中法聯合培養項目還需報送《中法聯合培養博士生項目申請表》(英文,附件4)一式1份。
(二) 申報德意志學術交流中心(DAAD)項目的申請人,請根據網站:中“DAAD-CAS Joint Scholarship Programme”欄目中的要求,提交申報材料(一式3份,1份原件,2份復印件)。其中,英語或德語成績不作為必須要求,本科和碩士畢業證、學位證、成績單的復印件和英文翻譯件須加蓋現所在單位的公章(不需要公證)。請于2010年5月7日前將此項目上述相關材料報送院人事教育局教育與培訓處(同時報送電子版)。
附件:
1. 中國科學院中歐聯合培養博士生項目申請表(中文)
2. 馬普學會項目申請表(英文)
3. 弗勞恩霍夫協會項目申請表(英文)
4. 中法聯合培養博士生項目申請表(英文)
〇一〇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