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養單位,院屬各單位:
根據《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優秀學生評選條例(試行)》規定,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以下簡稱“研究生院”)將于近期開展2006—2007學年“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標兵”和“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組織及要求
(一)各培養單位負責本單位學生的評選工作。
1. 各類優秀學生的評選推薦比例,按照《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優秀學生評選條例(試行)》文件,由各培養單位自主確定。“優秀學生干部”和“三好學生標兵”從“三好學生”人選中評選,三類優秀學生總數不超過本單位在學人數的15%。各培養單位核定優秀學生評選比例時,仍將集中教學一年級碩士生人數作為評選基數計算。如測算應評名額出現非整數時,只取整數部分。
2.在學學生不足百名的培養單位,可推薦一名“三好學生標兵”人選上報。
3.已畢業的春季畢業生仍有資格參加“優秀畢業生”評選,各培養單位核定評選比例時,仍將春季畢業生人數作為評選基數計算。“優秀畢業生”應為榮獲過2006年度“三好學生”榮譽稱號的學生。
(二)各培養單位在北京集中教學的一年級碩士生,由研究生院各院系組織評選。
1.集中教學的一年級碩士生,由各院系以班級學生人數為基數,按不超過15%的總比例評選“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學生干部”從“三好學生”人選中產生。如測算應評名額出現非整數時,只取整數部分。評選指標由研究生院單列,不占用各培養單位指標。
2.集中教學一年級碩士生不參加“三好學生標兵”評選。
二、評選進程
(一)根據各培養單位的建議,“優秀畢業生”的評選提前舉行。請各培養單位于2007年5月8日前將公示后的“優秀畢業生”名單報研究生院公示、批準。
(二)其他類優秀學生評選于2007年6月15日前在各培養單位舉行并公示,2007年6月20日前將評選和推薦名單報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于2007年7月10日前審定并公示優秀學生名單,7月中旬予以公布。
(三)各培養單位對研究生院批準后的各類優秀學生,填報《教育管理信息系統》中的“檔案管理”欄目之《獎項登記表》(E2),打印后(蓋章)作為評優材料裝入優秀學生獲得者本人檔案。
三、評選注意事項
(一)加強優秀學生評選工作的組織領導,部署和負責評選工作,確保評選工作順利開展,及時協調和處理可能出現的各類問題。
(二)未制定評選工作實施辦法的培養單位,請結合《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優秀學生評選條例(試行)》原則精神予以制定,向學生公布,并報研究生院優秀學生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三)堅持“公平公正、民主評議”原則,評選工作應嚴謹有序,評選過程應公開透明,評選程序應完整規范,防止出現弄虛作假和舞弊現象。各類優秀學生候選人均應經過民主推舉或測評的方式產生。
四、報送材料要求
(一)請各培養單位按上述時間節點及時報送各類優秀學生評選名單,名單全部以表格形式報送(見附件1),只報姓名和學號。電子版名單用WORD表格或Excel格式報送均可。
(二)“三好學生標兵”和“優秀學生干部”獲得者的名單不要在“三好學生”名單中重復出現。
(三)上報“三好學生標兵”人選名單時,須同時報送《三好學生標兵審批表》(見附件2)并附相關材料。
(四)請各培養單位將以上材料文字版加蓋公章后報送至研究生院優秀學生評審委員會辦公室,電子版發送至聯系人信箱,郵件主題請注明“優秀學生評選材料”。
(五)研究生院優秀學生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研究生院學生處,聯系方式為:
電 話:(010)88256074
聯系人:王靜
E—mail: sao@gucas.ac.cn
附件:1.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優秀學生評選名單報送表
2.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三好學生標兵”審批表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