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院系:
為加強我校研究生的國際化培養,促進教育工作對外合作與交流,根據《關于印發<中國科學院研究生國際合作培養計劃管理辦法>的通知》(科發前字〔2014〕67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我校2015年將與境外有關單位開展聯合培養研究生工作。經協商,現將DAAD項目選派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5年起,我校全面負責“中國科學院研究生國際合作培養計劃”的實施,各研究所、院系以單位形式提交申請材料。
二、培養方式和期限
派遣我校在讀博士研究生到境外相關科研機構和高校(以下簡稱“外方”)進行學習研究,回國進行論文答辯,取得國內學位。訪學期限為12—22個月。
三、項目和人數
2015年中科院國際合作培養研究生計劃,德意志學術交流中心(DAAD)項目,資助學生到德意志學術交流中心聯系的有關德國高校和除馬普學會、弗勞恩霍夫協會以外的科研機構進行學習研究,錄取人數10人。
DAAD成立于1925年,代表德國239所高校和122個大學生團體,是目前全球最大的教育交流機構之一。詳情請見:. daad.org.cn。
四、申報原則和條件
堅持聯合培養與科教合作緊密結合的原則,優先支持申報與中科院或國科大簽署過院級或校級合作協議的境外單位。
申請人的具體要求條件為:
(一)系我校已完成第一學年課程學習的在讀碩博連讀研究生或在讀博士研究生,定向培養研究生不得申請;
(二)外語水平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 英語:雅思5.5 / 托福 80及以上,
2. 德語:DSH2/德福16分/德語專業八級及以上。
(三)申請時,博士在讀時間不超過3年(碩博連讀,轉博后不超過3年)。
五、資助辦法
入選者可從國科大獲得如下資助:
1. 第一年在德訪學期間獎學金(資助標準按國家公派留學人員獎學金標準執行);
2. 往返國際旅費1次;
3. 出國前外語培訓費;
第二年在德訪學生活費(1000歐元/月)由外方負責。
六、錄取、派遣和國外管理
1. 按照《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2. 與外方共同確定錄取名單后,國科大將通知有關人員辦理錄取手續。碩博連讀研究生在派出前應在國內完成第二學年學習且已經轉為博士研究生。
七、材料報送時間和要求
請各研究所、院系于2015年3月23日前將下列材料報送至中國科學院大學,所有材料均需紙版和電子版(word或pdf格式),申請材料須按以下順序排列:
1. 《中國科學院研究生國際合作培養計劃初選匯總表》,一式1份,中文;
2. 《中國科學院研究生國際合作培養計劃申請表》(附件2)一式1份,中文,研究所、院系須加蓋公章。“在學期間發表論文”欄,請注明刊物名稱、影響因子、是否署名中國科學院大學;
3. DAAD項目申請材料,所有材料一式2份,包括原件一份、復印件一份,均為英文,相關表格及填寫須知請見http://www.daad.org.cn/zh/stipendienangebote-fur-chinesen/promotion-und-postdoc/cas-daad-stipendienprogramm。
聯 系 人:李文宣
聯系電話:010-88256424
電子郵件:
郵 編:100049
地 址:北京石景山區玉泉路19號(甲),中國科學院大學國際合作處
中國科學院大學國際合作處
二〇一五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