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養單位,各學院系:
為了加強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國際化培養,促進教育工作對外合作與交流,根據《中國科學院大學博士研究生國際合作培養計劃管理辦法》,現將博士研究生國際合作培養計劃(以下簡稱“國際合作培養計劃”)2024年度選派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養方式和期限
派遣我校中國籍在讀博士研究生到國外相關科研機構和高校(以下簡稱“境外接收單位”)進行學習研究,回國進行論文答辯,取得國內學位。訪學期限為6—12個月。
本年度錄取人員須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派出。
二、申報原則和條件
堅持聯合培養與科教合作緊密結合的原則,優先支持申報與中科院或我校簽署過合作協議的項目。
申請人的具體要求條件為:
(一)、系我校在讀博士研究生,碩博連讀研究生在派出前須已轉為博士研究生。
(二)、學習成績優秀、身心健康。
(三)、已基本完成課程學習。
(四)、外語能力符合境外接收單位的要求。
(五)、申請時應已獲得境外接收單位的入學通知書或邀請信。
三、項目介紹
本次可申報2個項目,即綜合項目和中丹聯合培養項目。本計劃DAAD項目和Fraunhofer項目2024年度的遴選工作已于上半年完成;2025年度的申報工作將于近期啟動,敬請關注國科大官網通知公告欄。
(一)、綜合項目
本項目資助博士研究生到世界各國高水平科教機構及中國科學院海外科教合作中心外方合作單位進行學習、研究。優先錄取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申請人:
1、境外接收單位為世界排名前100名或學科排名前100名的科教機構(主要參照ARWU排名);
2、境外接收單位為訪學國家排名前列或重要的科教機構;
3、境外接收單位為中科院海外科教合作中心外方合作單位;
4、在讀單位與境外接收單位有實質性合作,或國內、外導師間已建立實質性交流合作。
(二)、中丹聯合培養項目
本項目資助博士研究生到丹麥哥本哈根大學、奧胡斯大學、南丹麥大學、奧爾堡大學、洛斯基勒大學、丹麥科技大學、哥本哈根商學院、哥本哈根信息技術大學進行學習研究(詳見中丹科教中心網站http://www.sinodanishcenter.com)。限中丹學院學生申報。
四、資助辦法
入選者可獲得如下資助:
(一)、第一年訪學期間生活費(資助標準參照國家公派留學生獎學金標準執行)。
(二)、往返國際旅費1次(由訪學人員先行墊付,訪學結束后按財務制度以補助的形式發放)。
五、材料報送時間和要求
申請者均需通過各單位統一申請,我校不接受個人直接申請。各單位應嚴格按本單位在讀博士生人數的來確定推選綜合項目的人數。具體推選規則如下:
(一)、若在讀博士生數為100人(含)及以下,推選名額不超過1人。
(二)、若在讀博士生數超過100人,按照1%的比例計算后四舍五入取整數,若不足1人的按1人計算。
請各單位于2024年11月25日前將下列所需材料報送至我處,同時電子版材料請按以下名稱建立三層文件夾:
第一層文件名:“XX(培養單位名稱)—2024國際合作培養計劃”。
第二層文件名:申請人姓名,內含該申請人的材料,包括申請表及補充材料。
所有申請材料須按以下順序排列:
(一)、《國際合作培養計劃初選匯總表》(附件1)紙版、電子版(Excel格式)一式1份,請各單位按推薦順序編號,并加蓋單位公章。
(二)、《國際合作培養計劃申請表》(附件2)紙版、電子版(簽字蓋章后掃描為PDF格式)一式1份,各單位須加蓋公章。填報注意事項如下:
1、碩博連讀的申請人填寫“碩轉博/攻讀博士時間”欄目時請在時間后注明“碩轉博”。
2、“外方高校/科研院所”、“導師與外方是否已有科研合作”欄目中的“外方”指申請人擬申請的境外接收單位。
3、 “在學期間發表論文”欄,請注明刊物名稱、影響因子、署名單位是否有中國科學院大學。
(三)、請提交下列材料,命名為“補充材料”(只需電子版,均為PDF格式,不超過10MB):
1、外語成績證明,如雅思、托福、GRE和CET6等證書掃描件。
2、境外接收單位邀請信。
(備注:內容須包括邀請人的姓名、單位、訪問目的、被邀請人的姓名、到訪日期、停留時間、以及費用負擔等情況。邀請信須有邀請人的手書簽名。)
3、在學期間已發表文章(首頁及摘要頁)或文章錄用函(并附導師簽字)及專利證明書等。
4、獲獎證書掃描件。
(四)、申報中丹聯合培養項目的申請人,還需報送《中丹聯合培養項目申請表》(紙版、電子版)(英文,附件3)一式1份。
聯 系 人:李茂力
聯系電話:010—88256206
電子郵件:lianpei@ucas.ac.cn
郵 編:100049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區玉泉路19號(甲)中國科學院大學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附件:
中國科學院大學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2024年10月24日